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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辽宁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2014-08-15 14:1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和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55号)精神,现将辽宁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与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参加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我厅所属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招聘39个岗位,6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由省人社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14年8月18日9时至22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设资格审查人员对报考人员照片、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18日至23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详见《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4]55号)。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该招聘计划,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缴费

本次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4年8月18日11时至24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易宝支付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2日9时至27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5、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民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