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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朝阳阳光工程招聘500人公告
2014-08-07 14:40: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重点解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一)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有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12年、2013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

按照有关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朝阳市行政辖区户籍的2014年、2013年、2012年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人数

共招聘500人,其中:凌源市60人、北票市60人、建平县60人、朝阳县60人、喀左县60人、双塔区100人、龙城区100人。人员招录后主要充实到基层乡、镇、街道服务性岗位。

四、工资和社会保障

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聘用期间,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补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市财政根据各县(市)区招用人数给予补助。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网址:www.lncyrc.com.cn)予以公告,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 报名时间

凌源市、北票市8月18日;建平县、朝阳县8月19日;喀左县、龙城区8月20日;双塔区8月21日。

(二)报名所需要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朝阳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工程”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当地民政、残联部门提供的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证书;

4.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其中1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另外2张办理笔试准考证时使用;

5.上述材料齐备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办理笔试考试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

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朝阳大街四段51号,珠江广场机场路方向南行200米)。

(四)报名费

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困难家庭毕业生依据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免收报名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提供两个以上电话号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笔试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 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8月30日,考点设置在朝阳市区,具体详见报名时下发的笔试准考证。

此次招聘录取按所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困难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书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发放低保费证明加5分,录满为止。

七、体检

考生通过笔试后,由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笔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后,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困难家庭身份、考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