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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公告
2014-08-01 12:33:11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最高年龄(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公园景观设计) 1 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艺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管理(党务) 1 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寄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邮箱:331778693@qq.com。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现场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幢916(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2532973

传真:0595-22532970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个人简历(须注明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所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其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者各项资格条件应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方可报考。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本人。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超过1:5,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若超过1:5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