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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4-07-21 16:15:0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一工区、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广州市东山湖公园、广州市东风公园、广州市兰圃和草暖公园管理室、广州市越秀儿童公园等七个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承担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园区内的设施维护和管理;保护和管理园内文物设施、烈士纪念性建筑;开展广州起义革命烈士史迹收集、整理和传播工作;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

(二)招聘单位: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一工区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区辖西片七个行政街道的绿化抢险和应急保障,公共绿化巡查养护管理、园建设施维护、升级改造、美化布置;以及人民公园的日常管理,保护、维护绿化及设施,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

(三)招聘单位: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区辖东片十一个行政街道的绿化抢险和应急保障,公共绿化巡查养护管理、园建设施维护、升级改造、美化布置。

(四)招聘单位:广州市东山湖公园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东山湖公园的日常管理,保护、维护绿化及设施;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

(五)招聘单位:广州市东风公园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东风公园的日常管理,绿化及设施维护;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

(六)招聘单位:广州市兰圃和草暖公园管理室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兰圃和草暖公园的日常管理,保护、维护绿化及设施;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

(七)招聘单位:广州市越秀儿童公园

该单位是越秀区园林绿化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承担儿童公园的日常管理,绿化及游乐设施维护;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2、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公示前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