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天津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4-06-26 17:31:29   地区:天津   浏览:0

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做好我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及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招聘4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证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从2014年6月26日开始,在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发布《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三、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

3.报名地点:西青区人才市场。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3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由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

体检、政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区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