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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宜昌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4-05-06 18:36:57   地区:湖北   浏览:0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3、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2)、综合成绩计算出来后,连同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学历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有执业准入要求的应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未能按时取得的,三年期满后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聘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凡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者,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因违纪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秭归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报名咨询电话

秭归县人社局:0717—2886072

秭归县农业局:0717-2886115

秭归县移民局:0717-2883707

秭归县水利局:0717-2882142

秭归县文旅局:0717-2881579

秭归县环保局:0717-2888828

秭归县交运局:0717-2882552 13872577389

附件1: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附件3: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表.xls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