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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琼剧院招聘3人公告
2014-04-01 19:36: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省琼剧院

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岗位人员公告

海南省琼剧院是集琼剧创作、研究、传承表演为一体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前身为广东琼剧院,1988年建省后更名为海南省琼剧院。设有办公室、创研室、业务部、演出一团、演出二团、演出三团共6个内设机构。现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本院创新发展需要,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事业管理编制专业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 招考人数 性别 年 龄 专 业 学历学位 特定条件
演员 1名 35周岁以下 琼剧表演 中专以上 文武旦
演奏员 二胡1名 不限 35周岁以下 乐器演奏专业 中专以上 精通二胡、掌调乐器演奏
掌调1名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31日

岗位具体条件

1、演员

琼剧表演专业毕业,中专以上学历,女,具有文武旦行当的表演技术表现力,5年以上琼剧舞台演出经验。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演奏员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本岗位5年以上舞台演出经验。年龄35周岁(含)以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

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2014年4月2日起到海南省琼剧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至2014年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地址:海口市海府路69号办公楼4层;联系电话:65342152(陈海珍)。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海南省琼剧院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相关作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者对报名表内容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虚报假报,将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核:

1、面试。2014年4月29日在本院进行。采取现场表演方式面试,重点考核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根据《海南省琼剧院招聘专业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的项目和标准,对应聘人员当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