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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荔湾区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4-02-11 00:44:13   地区:广东   浏览:0

荔湾区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委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中心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的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荔湾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中心是荔湾区纪委监察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负责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效能投诉等开展实时在线监控;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智能化建设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荔湾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中心监控员1名(管理岗九级职员)、管理员1名(管理岗九级职员)。

三、岗位职责

(一)荔湾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中心监控员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效能投诉等实时在线监控工作;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智能化建设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荔湾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效能投诉等实时在线监控工作;负责起草廉政风险防控智能化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文件、报告等材料;负责管理实时在线监控工作的有关资料;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智能化建设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薪酬待遇

根据国家、省、市以及我区相关政策享受有关薪酬待遇。

五、招聘范围和岗位资格条件

(一)监控员1名(管理岗九级职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应届毕业生)户口不限,但需符合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B080605或A0812,详见附件2)专业毕业。
 

(二)管理员1名(管理岗九级职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B080605或A0812)或法学(专业代码:B030101或A0301,详见附件2)专业毕业。

6、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2月26日止;工作经验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六、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4年2月10日至21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rssgz.gov.cn)、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至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咨询电话为020-81378169。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1楼)。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