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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4人公告
2013-12-09 17:13:28   地区:四川   浏览:0

(六)考察。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2比例,依据体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七)决定与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c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遴选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格,已被遴选退回原单位。

(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未尽事宜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6785752/86785769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遴选报名表.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