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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招聘公告
2013-12-04 14:34:10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我中心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以林业和园林建设工程管理为重点,承接局部门预算、固定资产投资等市财政资金项目,承担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主、项目管理职责,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具体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4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附件1),计算年龄、任职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月。

(三)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未经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未能通过资格确认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6、身体健康。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到12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或邮递方式报名,请把所需材料交至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五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综合部,邮编:510050,联系电话:020-83835023。另外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gzlyyljszx@163.com。

(三)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用A4纸规格)包括: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3张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由国家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最迟于面试前提交)、户口薄、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完毕后,需提交复印件。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考单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初审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接到电话或信息两天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明确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以上(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