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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审计局遴选2人公告
2013-12-03 17:06:53   地区:贵州   浏览:0


3、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选的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七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用。

拟调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填写调动登记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被确定为调用人员的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调用资格。

拟调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所报考职位的性质和国家、省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好遴选工作,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遴选过程中,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均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解释权归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7615531(罗甸县审计局)

0854-7621132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监督电话:0854-7612508 (罗甸县监察局)

附:《罗甸县2013年审计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罗甸县审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