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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公告
2013-12-03 11:11:3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中山市坦洲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或以下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大楼410室),联系人:梁仲珍,联系电话:(0760)86658888-8410。

3.投诉电话:中山市坦洲镇纪委,(0760)86658888-841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有关事项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在考试前2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