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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中山市三乡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3-12-02 14:54: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中山市三乡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以此类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13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

3.报名地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4.交通路线:乘坐216路公交车到三乡麦当劳路口下车,内行200米即到;

5.联系电话:23386391,联系人:吴先生。

6.投诉电话: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0760-86685103。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蓝底彩照3张。

5.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统一由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3.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三乡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