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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番禺区招商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3-11-27 18:36:52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办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番禺区招商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招商办公室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社会上取得符合职位要求学历、学位的人员。

社会上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不包含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年龄、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3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9:00至13日17:00。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四)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

2、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5、打印《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六)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考试费50元。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