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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计量学院招聘25人公告
2013-11-27 18:45:16   地区:浙江   浏览:0

中国计量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计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计量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25人,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以及未来培养需要,分别按(一)、(二)岗位组织招聘;其中辅导员(一)岗位女性不宜报考,辅导员(二)岗位男性不宜报考。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 性别 年龄 人数 专业 其他条件
辅导员(一) 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18 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学生工作经历,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辅导员(二) 7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并要求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4年7月31日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邮箱xsc@cjlu.edu.cn,附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中国计量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分数均为100分,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初定于12月中上旬在中国计量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中国计量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后,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由单独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组成,单独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均为50分,面试总分=单独面试*70%+无领导小组讨论*30%。

面试总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