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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怀集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3-11-26 11:25:24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县环保保护监测站等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附表: 2013年怀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一般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县体育中心管理处、县人民武装部等个别应聘的职位除外)。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公历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任职位的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办法

(一)当招聘职位个数为1个时,实际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二)当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时,考试总成绩必须达60分或以上方可聘用;

(三)当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时,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收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 12月18日(公历),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收费:报名、考务费110元/人(不含上线人员体检费),收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 报名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3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书,事 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婚育状况证明在报名时暂不需要递交,要求在聘用前提供。

 

3、各考生请于12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凭考生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职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大部分组成。

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2、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及内容:2013年12月27日上午(星期五)

0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理论知识);

4、考试地点:怀集县广播电视大学;

5、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的文件精神,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

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1月6日,应聘者可在1月8日前进行查分。查分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查分时必须应聘者亲自到场,按要求提交亲笔签名的查分申请表,并且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口头表达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并要求填写《怀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在公示、体检、考察和政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存在异议的,均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先由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