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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惠州市“天鹅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公告
2013-11-26 11:31:53   地区:广东   浏览:0

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第一、二类领军人才的,填写《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式3份、光盘(刻录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式2份。

(2)申报评审第三类领军人才的,提交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要求《申报书》一式8份、附件和光盘各一式2份。

(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主体:由用人单位(公司)提出申请,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登录惠州“天鹅计划网”的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材料要求:打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按要求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要求《申报书》一式8份、附件和光盘各一式2份。

五、申报须知

1、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引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

2、允许申报创新团队的带头人或成员同时申报领军人才。如同时入选,该名领军人才享受领军人才月津贴和住房补贴待遇,但不再享受领军人才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3、领军人才符合市里多项引才优惠政策的,按市级相对应的最高额度标准享受有关待遇,不重复享受。

4、已入选中央“千人计划”或我省“珠江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只需填报《申报书(申请表)》(不用提交附件材料),免于评审环节,可直接列入候选名单。

5、对领军人才的年龄限制以签订正式来惠工作合同的日期为准。

6、本批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止。

7、“天鹅计划网”(http://tejh.huizhou.gov.cn )已开通,有关政策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六、咨询联系方式:

惠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人才办)

0752—289233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领军人才专项办

0752—2890729

惠州市科技局引进创新团队专项办

0752—2829099

附件1:

第一、二类领军人才认定标准

(节选自《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和办法》)

第四条 申报“天鹅计划”第一、二类的领军人才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第一类领军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

2、国外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3、国际“诺贝尔奖”获得者。

4、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5、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金质、银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著名国际奖项获得者。

(二)第二类领军人才

1、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学院有效候选人。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8、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9、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0、担任过美国、日本等技术领先国家的国家科学院或重点大学的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

1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2、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外籍专家项目或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领军人才。

13、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的领军人才。

14、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的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团队带头人。

15、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16、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