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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惠州市“天鹅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公告
2013-11-26 11:31:5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惠州市委、市政府颁布的《惠州市人才双高计划实施方案》,惠州市决定从2013年起实施 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的“天鹅计划”。力争5年内引进100名左右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30个以上具有省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创新团队。“天鹅 计划”每年开展一次申报工作。现就第一批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才重点和类别

“天鹅计划”重点引进惠州的石化、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LED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科技领 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分三类:第一类为中国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第二类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水平的科技人 才;第三类为拥有核心技术来惠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分三类:第一类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第二类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第三类是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

二、支持措施

经评审(认定)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由惠州市委、市政府颁发证书和牌匾。

1、经认定入选的第一、二类领军人才,可获得市财政给予津贴补助(分别为每月10000元、500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专项工作经费资助(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

2、经评审入选的第三类领军人才,可获得市财政给予津贴补助(每月300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10万元)、一次性专项工作经费资助(30万元)。

3、经评审入选的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三类科技创新团队,可分别获得市财政给予的1000万元、500万、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近三年引进到惠工作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即2010年9月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如属计划引进来惠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要求已签订来惠的意向性合同,并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到惠工作的正式合同。

(二)申报条件

申报领军人才:引进后每年在惠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申报第一、二类领军人才的且属于海外引进的在惠时间可适当放宽,属于国内引进的人事或劳动工资关系须调入惠州的用人单位)。

申报第一、二类领军人才的参见《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和办法》(附件1),其中申报第一类年龄不限;申报第二类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 过60周岁)。申报第三类领军人才的参见《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和管理办法》(附件2),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申报创新团队: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符合惠州产业发展 需要。团队由带头人一名和核心人员若干名(3人以上)组成,一般在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或共同实施重大项目2年以上。团队成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引进国内的科技创新团队,半数以上(含带头人)成员应将人事关系和档 案转至用人单位,全职在惠州的用人单位工作;引进海外的科技创新团队,半数以上(含带头人)成员应保证每年在惠州时间不少于9个月。

四、申报程序和提交资料要求

(一)申报科技领军人才

申报主体和程序:

(1)申请认定第一、二类领军人才:由用人单位(企业)提出申请,以纸质材料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领军人才专项办公室”直接申报。

(2)申报评审第三类领军人才:由用人单位(公司)提出申请,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登录惠州“天鹅计划网”的引进领军人才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惠州市 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打印自动生成的《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再进行逐级审核。用人单位(企业)属县区管辖的须报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市直用人单位(企业)有主管部门的须报主管部门审核;中央、省驻惠单位(企业)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企业)可直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