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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德阳广汉市事业单位招聘144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11-18 22:25:42   地区:四川   浏览:0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单位党委(组)纪检干部予以监督。

2、开考比例:各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不受此限。若报名比例同一岗位不足1∶2的,取消该职(岗)位,报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的原则进行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考察考核的方式和内容

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专业素质能力、涉猎知识面和掌握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资格终审

根据报名者考察考核的排名,按1:1的比例进入资格终审。资格终审主要是对应聘者的德才表现、资格条件等进行终极审查,资格终审由市201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六、聘用程序

(一)试用

对经市201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终审合格的人选,通知各用人单位予以试用。

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试用不少于三个月(在用人单位的实习期,可视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填写试用评语等,并汇总试用情况,向市201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供试用考察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健康状况检查

对试用考察结论“合格”的毕业生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公示

试用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时间定为1年(医疗卫生类专业可续订协议,但时间不超过2年)。签订《三方协议》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在编职工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五)正式聘用

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市人事管理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中: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应当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经聘用,最低工作年限不能低于3年(不含协议期)。

七、咨询监督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汉市纪委、监察局:0838-5222409

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0838-5242663

(二)举报网站: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hsrsj.gov.cn)

(三)公告政策解释电话:0838-5223851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八、注意事项

(一)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与参与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参与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动态信息。

(三)参与者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为保证校园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