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3年河南洛阳孟津县乡镇卫生院招聘30人公告
2013-11-18 22:33:31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素质,充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均衡城乡医疗力量,保障全县人民健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招收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制定如下考试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招聘计划:县属乡镇卫生院(会盟镇中心卫生院、平乐镇中心卫生院、白鹤中心卫生院、送庄卫生院、朝阳卫生院、横水中心卫生院、常袋卫生院、王良卫生院、城关卫生院、麻屯中心卫生院、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共招聘30名。其中:临床医学6名、中医2名、护理8名、医学影像2名、针灸推拿5名、医学检验2名、口腔医学1名、预防医学4名(详见附件1)。 报考对象: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2013年10月31日,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 2013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资格证书;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7、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孟津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4、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孟津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3年10月31日在村任职(任教)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孟津县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孟津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