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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洛阳宜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2013-11-09 00:09:31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6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11月15日17:00前到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房间(洛阳市宜阳县城东新区奔马东500米处)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服务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