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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3-11-07 17:44:50   地区:贵州   浏览:0

4、应聘人员须交报名费100元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由省民政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参加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领取地点在省民政厅人事处(贵阳市中华北路240号省民政厅办公楼4-9),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和“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民政厅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考察是否具有回避情形。考察时还须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须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人员须由计生主管部门出具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由单位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