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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3-11-07 17:44:50   地区:贵州   浏览:0

2013年贵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一)贵州省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中心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工作。

(二)贵州省社会救助中心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服务。

(三)贵州省慈善总会服务中心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救助。

(四)贵州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五)贵州省减灾中心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省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

(六)贵州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军休干部安置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七)贵州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正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

(八)贵州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为副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被收养对象及家庭提供相关咨询与服务。

(九)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为正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肢体伤残患者提供相关服务。

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管理人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2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民政厅2013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 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贵州省民政厅六楼大会议室(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0号,从钤明宾馆乘电梯上六楼)。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省民政厅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

名表》(附件2,请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贴上本人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