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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考聘公告
2013-11-06 20:39:12   地区:贵州   浏览:0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加快我院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充实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满足医院工作需求,经院党支委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考临床医师6人,为保证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考聘用计划、发布招考聘用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招考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二、招考聘用职位

见“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聘用对象及招考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基层资格条件。

5、国民教育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中西医结合、西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学历放宽到中专。

6、市内卫生事业在职在编人员限报。

7、下列人员不得报聘。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被开除,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考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医院在毕节市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考聘用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11月5-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8日,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15日。

2.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须持本人所在地计生部门出据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3)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对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二医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2、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上午。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考职位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与计划招考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不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或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考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