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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四川峨眉山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3-11-05 16:11:49   地区:四川   浏览:0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乐人社办〔2011〕43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

(二)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峨眉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市用人单位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为40人、具体岗位见《峨眉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峨眉山市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市卫生局:朱建宏

联系电话:市卫生局:0833-5524473

地点:峨眉山市卫生局

五、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应聘人员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峨眉人事人才网(http://www.em-rc.com/)上公布,并由组织、人社及卫生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照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在峨眉人事人才网(http://www.em-r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