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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10-30 14:52:21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地勘水文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的规定,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2。

二、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空缺编制内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计划内,公开考核招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1名(需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证书)。招聘岗位为科研基地工作人员,大部分工作时间在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场地,岗位、专业及招聘名额详见《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待遇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相关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考核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28-85589448

(二)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派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在报名时现场组织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见附件3,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后附个人自荐书、科研论文(或发表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1份,并带证书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带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并带原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为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在报名时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发给的《笔试考试通知书》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总成绩公布:由用人单位于2013年11月22日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1月25日前拨打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人事部门电话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年11月26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及参考书如下:

考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