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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3-10-30 14:52: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所属宣传信息中心、文史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宣传信息中心。隶属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区政协各项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新疆政协网的建设、管理及机关信息网络使用安全维护工作。

自治区政协文史馆。隶属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负责向各族各界人士征集文史资料及建立文史资料网络系统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政协网(http://www.xjzx.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七)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政协办公楼(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35号,BRT3号线移动公司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袁景丽,0991—4608647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政协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政协网。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政协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政协网。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政协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