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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浙江台州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3-10-29 22:28:20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3年下半年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2013年下半年路桥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路桥区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lqrs.luqiao.gov.cn/yggc)

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lqrs.luqiao.gov.cn)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采用网络注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11月8日9时-2013年11月11日24时。

网络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11月10日、11月11日在网络报名系统上分别公布截至11月9日、11月10日24时各职位注册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11月12日9时-11月14日17时。

区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11月15日9时至11月16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9时-11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此次服务将开放至招聘工作结束)。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7日9时-11月2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支付功能),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12月4日-12月7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两门课程,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内容。

2、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在考试后15天左右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告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