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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煤矿驻矿招聘14人公告
2013-10-29 22:30:03   地区:贵州   浏览:0

(四)笔试加分:同等条件下,2013年10月16日前被县级及以上安监部门聘用到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且目前仍在岗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在笔试卷面成绩上进行)。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持所驻煤矿、乡镇安监站、乡镇党委、县级安监部门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驻矿证明(见附件2)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加分人员名单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feng.gov.cn)上公布。

1. (五)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feng.gov.cn)上公布。由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六、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息烽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工作人员审查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含)以内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岗位自然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所有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 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息烽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息烽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息烽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当场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应于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息烽县招聘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不再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