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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番禺区科信局租赁岗位招聘1人公告
2013-10-14 16:53:32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待遇,工资报酬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统一发放。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番禺区科信局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xlsx

番禺区科信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