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广东深圳番禺区科信局租赁岗位招聘1人公告
2013-10-14 16:53:32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番禺区科信局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专业: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番禺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须是番禺区生源)。

5、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6、具有A1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五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验。7、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13年9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68年10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9:00至27日17:00。应聘者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资格审核地点:番禺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三楼办公室。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

2、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

3、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4、打印《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六)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取消招考职位数。

(七)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考试费50元。

(八)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高低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租赁。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进行。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的拟聘录用人员通过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被录用人员按照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录用人员按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