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1人公告
2013-10-08 15:05:19   地区:贵州   浏览:0

实际操作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和实际操作测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计算机相关知识(含编程、数据库和软件维护等)。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毕节市统计局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C幢西407)领取。以后有关招考工作情况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统计局网站等媒体适时公布。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毕节市统计局网站、毕节市统计局公示栏发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两个科目的测试成绩都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实际操作测试

1、实际操作测试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第二纪工委和第二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市统计局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考官组负责进行测试。

2.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编程、数据库、网络设计、系统维护等计算机专业知识。

3.根据职位公开考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测试人员(同一职位考聘人员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末位排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实际操作测试人员)。

实际操作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操作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次实际操作测试,第二次实际操作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不实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参加考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有以下情况的定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考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经毕节市统计局公开考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考聘调配人选,所空职位不再递补。

九、调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聘名额确定为拟调配人员,拟调配人员名单在毕节市政府网、毕节市统计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配人员,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配的,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拟招考调配人员资格。所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考聘工作在毕节市统计局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第二纪工委、第二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欢迎实名举报。对违规的考聘考生取消参加考聘的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