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3年河南周口项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2013-10-08 20:19:10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对官会、付集、新桥等16个镇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0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50人,专业类别分别为:

(一)医疗类72名: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二)药学类15名:临床药学、药理学或药学专业。

(三)护理类35名:护理、助产等相关专业。

(四)医技类28名:放射、B超、心电图、影像医学、化验、分析化学或检验类等专业。

招聘单位详见附表1:《2013年项城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单位岗位专业一致。

(一)医疗类72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药学类15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护理类35名。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医技类28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技士及以上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及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2013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卫生局、人社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红旗学校北),报名联系人:种耿杰 联系电话:15716380877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4)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应交考务费60元。享受低保家庭的特困生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可免去考务费。

2、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二代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生育证明(未婚的不要此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不要此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5张。

 

3、领取准考证。

在笔试时间前1-3天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请应聘者注意项城市政府网站通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2)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对象,报名考务费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