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遴选6人公告
2013-09-25 14:54:49   地区:贵州   浏览:0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六名,其中行政人员2名、事业管理人员2名、事业工勤2名。为使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有关部门工作。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贇(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帅国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何燕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邱祯富(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

景峥猷(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

左启邦(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减排大队长)

徐 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书记邱祯富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峰、王海霖、潘高、廖贤俊为办公室成员。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2010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贞丰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面试分数,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