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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科技馆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3-09-22 16:42:18   地区:贵州   浏览:0

毕节市科协所属毕节市科技馆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毕节市科技馆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毕节市科技馆事业工作人员2名(讲解员)。具体招聘职位见《毕节市科技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简章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9月2 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 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在科技、文化、文物行业从事讲解员工作经历。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9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3年 10月8日——10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毕节市科协(毕节市桂花路8号),不设网上报名。报名费:100元。

联系电话:0857-8222395。

(三)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提交具有在科技、文化、文物行业从事讲解员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提供由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要求,填写《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务费。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减少或取消。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月6日。

6.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科协(毕节市桂花路8号)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及市监察局的指导下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