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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遴选2人公告
2013-09-22 16:40:05   地区:贵州   浏览:0

(五)公示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2318(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

1、执法大队遴选项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报名表.doc

贞丰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