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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24人公告
2013-09-22 14:11:15   地区:贵州   浏览:0

荔波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驾驶员)简章

为切实做好荔波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驾驶员)工作,现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南人通〔2009〕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考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信息、程序、结果三公开。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与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全县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驾驶员)24名。共分成四个职位,先由县招聘办组织统一招考,再根据各申报单位空编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01职位 乡镇、县直部门驾驶员(机关) 计划招聘10人

02职位 乡镇卫生院驾驶员(事业) 计划招聘11人

03职位 小七孔镇环卫车驾驶员(事业) 计划招聘2人

04职位 小七孔镇驾驶员 (事业) 计划招聘1人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对象为荔波县户籍(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驾驶证3年及以上的男性人员(2010年10月8日前获报考职位所需驾驶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机动车辆驾驶员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且取得“C1”及以上等级汽车驾驶证3年以上,其中,取得汽车驾驶证5年以上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7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驾驶证10年以上并持有“B照”及以上等级驾驶证满3年,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70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02职位(乡镇卫生院驾驶员),要求有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且取得驾驶证5年以上(2008年10月8日前获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报考03职位(小七孔镇环卫车驾驶员),要求有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且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2010年10月8日前获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在校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有交警部门记录在案,发生过交通肇事死亡责任事故的人员;

6、有交警部门记录在案,发生过两次以上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招考信息

招考信息由县招聘办于报名前10日分别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荔波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化馆宣传栏及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告。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的组织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

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8 日至10月12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值班室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荔波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