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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2013-09-22 14:16:09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3年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庆元县范围内开展2013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名额和范围

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面向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选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者也可报考事业岗位,但选调后其身份自动转为事业身份)。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具体详见附件1),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试用期满后(已办理转正定级)可报考;

(3)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公开选调须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意见。教师参加县公开选调,还需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方可参加;

4、少数职位选调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调按照《庆元县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实施意见》(庆委办〔2012〕28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选调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实际和在公务员队伍、事业工作人员中选调的基本条件,公开选调岗位报名1人以上即可开考。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将素质好、熟悉专业、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紧缺岗位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9月30日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人员须填写《2013年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四、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

无人报考的职位,将取消选调计划,并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面试

笔试后,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为1人的,按1:1;报名人数为2人的,按1:2;报名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3)。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选调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第一名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