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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2013-09-13 13:57:39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为申论,总分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遴选资格。

(四)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试用人选在六盘水市凉都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实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

(六)调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考察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市第四纪工委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监督下进行。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信息 。

咨询电话: 08588324406(市住建局人教科)

市第四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6927543;

市住建局党组监督举报电话:8321339 、8695116

附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