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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2013-09-13 13:57:39   地区:贵州   浏览:0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拟面向全市相关单位遴选4名工作人员。为使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姜永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学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正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陈玉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东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彭启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王 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县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王莉担任办公室主任,沈菲、张启(市人社局)为办公室成员。

二、遴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市住房和市城乡建设局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职数

六盘水市风景名胜管理处2人。

四、遴选范围

面向六盘水市市、县(特区)、区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五、参加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三)职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职位要求:

管理部门 遴选单位 单位性质 职位代码 职位类型 遴选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报考条件

六盘水市住建局 市风景名胜管理处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管理 岗位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市政工程管理、工民建及相关专业 从事建筑设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者从优。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调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 —9月27日。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联系电话:8324406)。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