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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9-13 13:58:16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局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期间自动放弃的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考核工作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或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行政处分已解除、党纪处分符合报考条件的除外),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三)因个人技术问题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五)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

(六)考核时提不到个人档案者;

(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市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聘用审批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安顺

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凡聘用单位负责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3-3351001

监督电话:0853-3342457

附件一:市住建局2013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二: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