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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9-13 13:58:16   地区:贵州   浏览:0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4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局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1、201301、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拟招聘工勤人员2名;

2、201302、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拟招聘工勤人员1名;

3、201303、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站拟招聘工勤人员1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职高)。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23周岁以上(1990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限本市户籍;

4、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标准;

5、须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执照及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6、具备拟招聘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式在职在编、享受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8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因个人技术原因发生过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未满5年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9月17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853-335100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持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

4、《安顺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