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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9-13 13:58:16   地区:贵州   浏览:0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前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00元缴纳报名费。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在市人社和纪检部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拟面试人员。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占30%,交通法规占70%,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技能测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当日面试(技能测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考生按各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技能测试主要考驾驶员汽车驾驶基本操作技能,实地进行技能操作限时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60%。

4、拟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由局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公共知识占30%,交通法规占7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先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外,严格按照公安部令第111号《驾驶员体检标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视力、听力、血压、身高、体重五项,体检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住建局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