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城镇规划管理执法大队招聘25人公告
2013-09-10 17:50:43   地区:贵州   浏览:0

丹寨县城镇规划管理执法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城镇规划执法临聘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县城区内规划管理,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筑活动,经丹寨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规划管理执法临聘人员25名。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镇规划管理执法临聘人员25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贵州省内户籍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男性须为复员退伍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城管执法工作,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大局意识强,具备综合执法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1995年 8月 31日 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78年 8月 31日 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其中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双眼裸视5.1以上。视力、听力正常,无口吃、无纹身、无残肢。

6、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3年 9 月 28 日至 2013年 9月 2 9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应聘人员亲自前往报名。

3、报名地址:丹寨县城镇规划管理执法大队(丹寨县行政中心二楼县住建局办公室)。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退伍证(复员的退伍军人)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2013 年10月10-11日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复员退伍军人和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按以下办法确定:

(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笔试考试时间为: 2013 年10月12 日 上午9:00 —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比例超过1:3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该面试考生所在面试考场(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该面试考生所在面试考场(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