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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白银靖远县督查考核局招考6人公告
2013-09-05 14:3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为了充实和加强靖远县督查考核局干部队伍,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督查考核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考对象: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在编在册在岗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

(2)工作年限满三年(2010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参加工作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3年9月5日——9月15日18:00时。

报名地点:县统办楼1007房间。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靖远县督查考核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乡镇、部门(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签注初审意见,加盖乡镇党委或单位公章后到县督查考核局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小组选派人员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了解。考察满分为100分(考察、经历与业绩评估各50分)。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40%+面试×40%+考察成绩×20%]。

(六)体检

面试和考察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现工作单位、综合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借调至县督查考核局工作,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三、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考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组织领导

公开招考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县委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督查考核局,何乃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咨询电话:0943—6125210

特此公告。

附件:靖远县督查考核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靖远县督查考核局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