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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怀柔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1人员告
2013-09-03 18:28:46   地区:北京   浏览:0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怀人社〔201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怀柔区交通局等7家单位面向2013年5月参加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退役士兵笔试成绩达45分及以上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共计补充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方式

本次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不再组织笔试,考生依据参加2013年5月25日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本次《怀柔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条件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后,依据招聘职位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并按1:3的比例,在报名截止时间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补充招聘对象范围

参加怀柔区2013年5月25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退役士兵笔试成绩达45分及以上)、且未被聘用的考生,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①在2013年5月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

②在2013年5月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面试合格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③在2013年5月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取得面试资格但放弃的考生;

三、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怀柔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为: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下一层(怀柔区开放路86号劳动大厦);

3.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下载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位考生请于2013年9月6日—9月7日到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报名表和准考证以2013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为准)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材料;

五、面试安排

1.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2013年9月中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hrrlzy.com)和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2.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于2013年9月中、下旬进行。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只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日当组面试平均分的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3.公布综合成绩

2013年9月下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hrrlzy.com)和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综合成绩。

①综合成绩的确定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综合成绩,进行核定。

 

②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怀柔区人力社保局在怀柔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hrrlzy.com)和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