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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驻马店汝南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选聘72人公告
2013-08-20 16:17:20   地区:河南   浏览:0

汝南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72名。

一、选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一)共选聘72名,具体是:

1、县人民医院56名:西医临床35名;医学检验4名;护理10名;医学影像7名。

2、县第二人民医院8名:西医临床8名。

3、县中医院8名:中医临床6人;西医临床2人。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汝南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限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专业限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护理专业的毕业生须未就业;报考护理专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汝南县卫生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30日

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汝南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旗杆街)

3、报名办法: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报考护理专业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在编在职证明;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2013年汝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报名与参加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报考岗位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保持通讯畅通),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不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有效成绩。

当考生最终有效成绩的名次出现岗位招聘名额末位并列时,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最终有效成绩,按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方式为查看考生的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毕业生鉴定材料及相关证件。

(五)公示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人社局、卫生局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