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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东营市二院招聘48名编外卫生人员公告
2013-07-26 17:44:06   地区:山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护理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疗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户籍: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及原山东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以放宽到33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www.dysdermyy.com下载填写打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东营二院人事科(门诊四楼)报名。

2、网络报名:下载填写《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邮箱(rsk6882171@163.com)。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入闱人员要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护理岗位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岗位为临床医疗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dysdermyy.com)进行公布。

领取准考证:考生务必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东营二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 9:30—11:00;笔试地点及考生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dysdermyy.com)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