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晋中平遥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4名人员公告
经平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现为平遥县计生妇幼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24名(其中全额9名,差额15名)卫生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职位
平遥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拟聘用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单位性质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执业(注册)证书要求 | |||||
1 | 计生妇幼中心 | 01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执业医师(妇产科) | 全额 |
02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执业医师(儿科) | |||
03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 | 执业医师(医学影像) | |||
2 | 疾控中心 | 01 | 3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预防医学、 | 全额 | |
临床医学 | |||||||
02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微生物学、免疫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 ||||
3 | 人民医院 | 01 | 10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 | 执业医师 | 差额 |
4 | 中医院 | 01 | 3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医学专业 | 执业医师 | 差额 |
02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 | 执业医师 | |||
5 | 卫生监督所 | 02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预防医学专业 | 全额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受过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含】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全部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7)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报考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除外)、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5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2013年8月底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如到期不能提供将取消一切资格。
报名表需网上下载,电脑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1日
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党政大楼5楼)
联系电话:5623758
报名考试费每人110元。
各报考职位人数应达到拟聘人数的三倍以上,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比例时,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定聘用名额。
(二)考试、体检、考察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