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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5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16 14:33: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和《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结合都江堰市卫生系统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2013年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09:00--17:00。

五、资格审查

由都江堰市人社局与卫生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09:00--17:00。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都江堰市2013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招聘方式

为确保考核招聘客观、公正、公开、公平,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09:00--17:00。

3.准考证领取地点: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

4.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6.开考比例:本次笔试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设定开考比例。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2013年8月2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比例:1:3。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